張貼日期: 2025-03-17 13:20:52 點閱:61
(一)請學校透過實體管道(如:於學生時常行經或活動之處 所張貼校安通報文宣,提供學校校安中心或學務處之通 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),加強向學生宣導遭遇或目睹校 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方。
(二)請學校透過線上管道(如:可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織通 訊群組,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),加強推廣警政服務 APP,善加利用其中視訊報案、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 等功能,提供親師生多元求助管道。
(三)學校需察覺校園安全死角等其他安全疑慮處所,必要時 於該處所適當張貼校安通報小文宣,提供學校校安中心 (或學務處)通報QR code或專線電話。